离职常说的N+1和2N,到底是多少钱?这笔赔偿金你拿到了吗?
发布时间:2022-09-06 17:08:04 浏览次数:1663次
各位打工人们最害怕听到的
莫过于“裁员”一词
混口饭吃真的太不容易了!
但如果真的被裁员
N、N+1、2N
这些离职赔偿你了解吗?
今天的龙小资法律小课堂
教你如何“优雅被裁”(bushi)
N=核算经济补偿金所依据的劳动者工作年限
工作满1年,N=1;2年则N=2 以此类推
6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N=1
不满6个月的,N=0.5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N(核算经济补偿金所依据的劳动者工作年限) ×(过去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注: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取的工资报酬为计算基数。由于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
假设:小明月收入10000元,过去12个月平均每月实际入12000元(包含奖金绩效补贴等),已在公司工作满2年。N的计算公式为:
2(年) ×12000元(过去12个月平均收入) = 24000元。
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当地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支付,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即如果小明所在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500元,并已在此公司工作满2年。则赔偿为:
3500(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2(年)=21000元
N+1=核算经济补偿金所依据的劳动者工作年限+1个月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标准为离职前的上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下这些情况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N+1: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N=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下这些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合法辞退员工要支付N(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要支付2N(经济赔偿金)。公司要让员工早点离职,需要支付N+1(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在公司赔偿2N,即经济赔偿金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代通金+1的,不存在2N+1的情况。因为支付2N已经属于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
虽然内容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