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章程规定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对理事会做出的惩戒,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六)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50000 元;
(二)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30000 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20000元;
(四)监事单位、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10000元。